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貴州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現對貴州天泰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評定失信等級,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失信等級評定
“失信”企業:貴州天泰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貴州虹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貴州隆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安徽界首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國藥控股貴州意通醫藥有限公司、遵義醫藥有限公司、江蘇三澤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貴州億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江西仨泰貿易有限公司、云南明效商貿有限公司、貴州無為科工貿有限公司、貴州益民商貿有限公司、畢節市明珠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黔東南州東輝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黔東南鑫鴻貿易有限公司、江西瑞安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江西巧騰發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嚴重失信”企業:遵義康陽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失信行為:根據(2024)黔0322刑初88號、(2023)黔2630刑初15號、(2024)黔0382刑初312號、(2024)黔0502刑初549號、(2024)黔2626刑初41號、(2024)黔2628刑初52號法院刑事判決書案源信息,相關失信企業向醫院給予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以使其經營的藥品、醫用耗材及醫療器械等獲得額外的交易機會、競爭優勢和銷售數量。(詳見附件)
二、評價依據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裁量基準(2025版)》第1.1條、2.1條:對公立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給予回扣等醫藥商業賄賂行為,同一案件中累計行賄金額1萬元以上(含1萬元,下同)、不滿50萬元(不含50萬元,下同)的,失信等級評定為“失信”;同一案件中累計行賄數額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失信”。
三、處置措施
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5版)》《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裁量基準(2025版)》相關規定,對失信等級評定為“失信”的17家配送企業限制或中止其在貴州省的配送資格一年;對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失信”的1家配送企業限制或中止其在貴州省的配送資格三年。
評價結果自10月1日起效,有效期三年。??
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30日